国标 GB6675 - 2014:中国玩具安全标准概述
该标准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AQSIQ)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局(SAC)联合制定的。国标 GB6675 - 2014已被重组为四个部分,以明确我国对于在国内玩具行业生产,和/或拟针其国内玩具行业的玩具提出的安全期望值。经过检测后的产品必须达到此标准的所有章节要求才能进入市场销售。
国标 GB6675.1 - 2014:基本规范
《基本规范》规定了所有不同的玩具分类、相关的安全要求、个别生产商或进口商的认证责任以及中国的监管和检验主管部门。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基本规范》要求在我国生产和/或销售的玩具取得产品合规标志——中国强制性认证(CCC)标志,这一要求包括但不仅限于婴儿车;塑料、金属、电子和弹射玩具;以及洋娃娃等。
规范还提出了与玩具分类相关的警告标签要求。例如,化学玩具必须在其包装上注明:“警告!不适合xx岁以下儿童。必须在成年人看护下使用。”
国标 GB6675.2 - 2014:机械和物理性能
第二部分详细规定了玩具结构特性的可接受标准,包括其大小、现状、轮廓、间距(例如,响板、细小部件、锋利边缘和尖角、铰链间隙),以及特定玩具分类的可接受标准,例如,弹射玩具最大允许动能和骑乘玩具最小尖角角度。
更新标准的注释部分包含特定的声音要求及其测试方法;以及与磁性玩具相关的附加定义、规格和磁性玩具测试方法。
国标 GB6675.3 - 2014:易燃性
第三部分规定了某些玩具的耐燃性要求、相关的玩具耐燃性测试方法,以及禁止在玩具产品中使用的易燃材料的类别。
国标 GB6675 的更新版本进一步强调了某些被认为易被点燃且造成伤害的玩具,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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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在头上的玩具;假发、胡子和胡须;模制和织物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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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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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儿童进入的玩具,如爬行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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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毛绒或织物表面的软体填充玩具
国标 GB6675.4 – 2014:迁移和某些元素
参考ISO 8124-3:2010,第四部分规定了在分析玩具材料和玩具部件所含锑、砷、钡、镉、铬、铅、汞和硒元素迁移情况之前,取样和提取的最高可接受水平和方法。
针对玩具材料规定了这些元素迁移的最高可接受水平,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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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层材料(颜料、油漆、清漆、油墨、聚合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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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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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和纸板,单位面积质量不超过 400克/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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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人造或合成纺织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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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陶瓷和金属材料,不包括用于电气连接的焊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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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染色的材料,如纤维板、纸板、骨骼和皮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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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留下痕迹的材料,如石墨铅笔和液体填充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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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胶和成型粘土等柔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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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漆,如指漆、清漆、漆、油粉和其他固体和液体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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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接触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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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
国标 GB6675 – 2014 中包括对六种邻苯二甲酸盐的限制
在塑料玩具或玩具部件中使用六种增塑剂(DBP、BBP、DEHP、DNOP、DINP和DIDP)不得超过材料组成的0.1%。
测试标准:GB/T22048-2015《玩具及儿童用品中特定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测定》
国标 GB6675.11 – 2014:室内和室外家庭家用秋千、滑梯和类似活动玩具
第十一部分适用于一系列为14岁以下的儿童设计的玩具,含秋千、滑梯、跷跷板、旋转木马、秋千玩具、攀岩架、封闭式儿童秋千,以及其他可以承受一个或多个儿童重量的玩具。
国标 GB6675.12 – 2014:玩具滑板车
第十二部分适用于为14岁以下儿童设计的玩具滑板车,包括折叠式或非折叠式,其体量不超过50公斤
国标 GB6675.13 – 204:实验套装以外的化学玩具(套装)
第十三部分适用于微型车间套装中的石膏成型套、陶瓷和玻璃材料、烤箱硬化塑料PVC成型粘土套装、塑料成型套、嵌入套、摄影开发套、粘合剂、油漆、漆器、清漆、稀释剂和型号套件中推荐的清洁剂。
国标 GB6675.14 – 2014:手指涂料的要求和测试方法
第十四部分适用于为14岁以下儿童设计的手指画物质和材料。
GB19865-2005《电玩具的安全》
该标准适用于至少有一种功能需要使用电的玩具,对玩具的安全性能方面有相应的要求。
GB/T5296.5-2006《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5部分:玩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