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德国新食品和饮食用品法LFGB(Lebensmittel-, Bedarfsgegenstände- und Futtermittelgesetzbuch)取代LMBG。它又称《食品、烟草制品化妆品和其他日用品管理法》,是德国食品卫生管理方面最重要的基本法律文件,是其它专项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制定的准则和核心。
LFGB法规对德国食品做了总的和基本性的规定,所有在德国市场上的食品以及所有与食品有关的日用品都必须符合它上面的基本规定。其中法案第30、31和33章明确了与食品接触材料安全方面的要求:
LFGB Section 30,禁止任何日用品含有危害人体健康的有毒材料;
LFGB Section 31,禁止含有畏寒人体健康和影响到食品的气味和味道的物质由材料转移至食品。
LFGB Section 33,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如有资讯舞蹈或者标识不清的情况可能无法上市。
LFGB法规里面没有测试要求的描述,它只是通用的法律规定。测试要求由联邦风险评估协会BfR(Bundesinstitut für Risikobewertung)制定建议或者参考欧盟测试标准。
BfR制定的食品接触材料要求主要有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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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含食品接触材料的产品或者部件都需要做感官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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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制品的要求基本与欧盟塑料制品法规 EU No 10/2011一致,但是会有些额外的要求,比如过氧化值、挥发性有机物、总金属含量、有机锡化合物、二氯甲烷和氯仿、提取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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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陶瓷、玻璃、搪瓷制品,除了欧盟要求的铅和镉以外,还有钴元素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