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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电子烟注册要求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7-31 08:13:53点击:2362
2023年6月,加拿大在其官方公报上公布SOR/2023-109至125条例,即《电子烟产品报告条例》,要求制造商向加拿大卫生部提交电子烟产品的销量报告和成分报告,条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每个制造商应将产品的销售和成分信息通过使用卫生部制定的表格以邮件的形式提交给加拿大卫生部,表格必须按规定使用,不得对格式有任何修改,除非表格中另有说明。表格包含以下四种:

  1. 电子烟成分报告,若在法案生效(2023年6月9日)前就已经开始销售电子烟,第一份成分报告必须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或之前提交。 法案生效后,在制造商首次销售电子烟之前,需要先提交成分报告。此外,当电子烟成分报告中先前提交的成分信息发生变化时,制造商必须通知加拿大卫生部。
  2. 电子烟销售报告(分为含烟油和不含烟油两部分),初次销售报告必须在2024年1月31之前提交。此外,一年有两个统计周期,每年 1 月 1 日开始至 6 月 30 日为一个周期,此期间的销售报告需要在 7 月 31 日或之前提交;每年 7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为一个周期,此期间的销售报告需要在次年 1 月 31 日或之前提交。
  3. 电子烟瓶装烟油成分报告
  4. 变更通知(烟油成分)
制造商需要将上述表格准确填写并发送给加拿大卫生部,制造商需要确保使用最新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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