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电子雾化器合规要求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7-31 08:11:10点击:2373
背景
2018年5月23日,加拿大S-5法案(BILL S-5),一项修改烟草法和非吸烟者健康法的法案,获得皇室批准。根据S-5法案,加拿大修定了之前的烟草法案(Tobacco Act),重新命名为烟草和电子雾化器产品法TVPA(Tobacco and Vaping Product Act)。到目前为止TVPA最后一次修订时间是2020年11月9日的,该法案规范烟草产品和蒸汽产品的制造,销售,标签和推广。根据本法制定的相关条例有SOR/2021-123《电子雾化器产品中的尼古丁浓度法规》, SOR /2019-353《电子雾化器产品标签和包装法规》,SOR/2020-143《电子雾化器产品推广条例》等等。
 
适用范围:
烟草产品和蒸汽产品
 
限制要求:
  1. 烟油中尼古丁浓度限制;
  2. 禁止添加氨基酸、咖啡因、着色剂、必需脂肪酸、葡萄糖醛酸内酯、益生菌、牛磺酸、维他命和矿物质营养。
  3. 禁止以下销售以下口味的蒸汽产品:糖果、甜点、大麻、汽水和能量饮料。
  4. 不得销售具有外观、形状或其他感官属性或功能的电子雾化器产品
  5. 任何人不得推销电子雾化器产品,包括通过包装,
    -以虚假、误导或欺骗的方式,或可能对蒸汽产品或其排放物的特性、健康影响或健康危害造成错误印象;
    -使用法规禁止的术语、表达、标识、符号或插图;或者
    -以违反规定的方式使用规定的术语、表达、标识、符号或插图。
  1. 任何人不得以可能使人相信使用该产品或其排放物可能带来健康益处的方式来宣传电子雾化器产品,包括通过包装的方式。
  2. 任何人不得通过将使用该产品或其排放物产生的健康影响与使用烟草产品或其排放物产生的健康影响相比较,来宣传电子雾化器产品,包括通过包装。
  3. 任何人不得推销电子雾化器产品,包括通过包装,如果有合理的理由相信该推销会阻碍戒烟或鼓励重新使用烟草产品。
  4. 任何人不得在vaping 产品或其包装上展示标志或插图,包括品牌元素,如果有合理的理由相信该标志或插图可能会使人相信该产品是调味的可能对年轻人有吸引力。
  5. 禁止销售给18岁以下人群
 
产品标识/包装要求
1.含有尼古丁的蒸汽产品
尼古丁浓度声明
?   尼古丁的浓度,以格式“Nicotine – XX mg/mL”
?   对于包装好的电子雾化器装置或电子雾化器部件,必须显示在外包装的主显示面板上
?   如果电子雾化器装置或电子雾化器部件采用多层包装,必须在电子雾化器设备或电子雾化器部件的主显示面板或者内包装的主展示面板上
?   瓶装烟油需要同时在外包装和产品上体现
?   字体需遵照本法规要求
健康警告语
文本要求
WARNING: Vaping products contain nicotine, a highly addictive chemical 或者
WARNING: Vaping products release chemicals that may harm your health.
AVERTISSEMENT: Les produits de vapotage contiennent de la nicotine. La nicotine crée une forte dépendance.  
AVERTISSEMENT: Les produits de vapotage libèrent des substances qui peuvent être nocives pour la santé.
?   必须同时体现官方英语和法语,一种官方语言的健康警示必须紧靠在另一种官方语言的健康警示旁边或下方显示,并且两者不得合并
?   第一个词是大写字母和粗体,其余的文字不是粗体,而是句子大小写字母。
?   显示在产品的外包装主要显示区域,如果产品外包装的主要显示区域面积小于15cm2,则警告语可以体现在外包装的其他区域或者说明书上;
?   瓶装烟油需要同时在外包装和产品上体现;
?   字体需遵照本法规要求
2.不含有尼古丁的蒸汽产品
电子雾化器产品或包装展示区域显示下列表述之一:
?   (a) 英文版中的“Nicotine-free”和法文版中的“ Sans nicotine ”;
?   (b) 英文版中的“No nicotine”和法文版中的“ Aucune nicotine ”;或者
?   (c) 英文版的“Does not contain nicotine”和法文版的“ Ne contient pas de nicotine ”。
3.其它要求
?   需在包装或者产品主要显示区域列出成分 Ingredients: xx, xx, xx…;  Ingrédients: xx, xx, xx…
?   口味-如果将任何成分或成分组合添加到 vaping 物质中只是为了产生特定的味道或味道的组合,而不是在成分列表中用它们的通用名称表示,这些成分必须用“英文版列表中的“flavour”和法文版列表中的“ arôme ”
?   如果成分含量≥1%,必须按照降序方式列出;否则以任何顺序列出,并紧跟在≥1%的成分之后。
?   税标要求(进口商需要购买税标张贴在产品包装上)
?   毒性信息要求
?   说明书和标签要求
?   防止儿童开启包装要求
 
产品注册要求
2023年6月,加拿大在其官方公报上公布SOR/2023-109至125条例,即《电子烟产品报告条例》,要求制造商向加拿大卫生部提交电子烟产品的销量报告和成分报告,条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每个制造商应将产品的销售和成分信息通过使用卫生部制定的表格以邮件的形式提交给加拿大卫生部,表格必须按规定使用,不得对格式有任何修改,除非表格中另有说明。表格包含以下四种:
  1. 电子烟成分报告,若在法案生效(2023年6月9日)前就已经开始销售电子烟,第一份成分报告必须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或之前提交。 法案生效后,在制造商首次销售电子烟之前,需要先提交成分报告。此外,当电子烟成分报告中先前提交的成分信息发生变化时,制造商必须通知加拿大卫生部。
  2. 电子烟销售报告(分为含烟油和不含烟油两部分),初次销售报告必须在2024年1月31之前提交。此外,一年有两个统计周期,每年 1 月 1 日开始至 6 月 30 日为一个周期,此期间的销售报告需要在 7 月 31 日或之前提交;每年 7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为一个周期,此期间的销售报告需要在次年 1 月 31 日或之前提交。
  3. 电子烟瓶装烟油成分报告
  4. 变更通知(烟油成分)
制造商需要将上述表格准确填写并发送给加拿大卫生部,制造商需要确保使用最新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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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元素检测有限公司(简称Element)专注于为电子雾化器企业提供检测及合规服务。
Element实验室配备了数十台先进的检测仪器设备,如进口模拟抽烟机(Vaping Machine)、液相色谱—三重串联四级杆液质联用仪(LC-MSM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OES)、高效液相色谱仪(HPLC-DAD)、气相色谱仪(GC-FID/ECD/TCD)、离子色谱仪(IC)、X射线荧光光谱分析仪(XRF)等。
Element实验室工作人员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检测及合规服务领域工作多年,其中电子雾化器项目的工程师是国内第一批从事电子雾化器检测及合规服务的资深专家。
Element坚持法律法规及检测标准研究,持续向客户传递最新的法律法规资讯,第一时间完成新检测标准的方法验证并将其应用于相关产品的检测。